都說“一日夫妻百日恩”,但這離婚以后反目成仇的也有很多,這不,宿遷一位“前妻”就妥妥地把“前夫”送進了監獄。
【現場】你開車沒?我沒開車,老板給我送到店門口,這不是你嗎?對,我沒開,在店門口,你可以查。
事發當晚,市交警支隊二大隊六中隊民警接到110指令,稱在府苑派出所內有人涉嫌醉駕,民警趕至現場處理時,嫌疑男子袁某卻堅稱自己沒有駕車。
市交警支隊二大隊六中隊民警王長虎:
40歲左右的中年,醉醺醺的,我們現場對他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,結果是195毫克每百毫升。
如此高的數值,袁某已經達到醉酒狀態無疑,不過對于是否駕車一事,卻始終否認。交警告訴他,是接到一名女子舉報,此時男子開始有些心虛。
市交警支隊二大隊六中隊民警王長虎:
他和他的前妻兩個人發生糾紛,被帶到府苑派出所,在處理糾紛的過程當中,前妻指出她的前夫有涉嫌酒后開車的行為。
隨后民警連夜調取路面監控,發現事發當晚,確實是由袁某自行駕車,一路從市區開往恒大華府,而經過調查,袁某在駕車之前連續喝過兩次酒。
市交警支隊二大隊六中隊民警 王長虎:
袁某中午的時候,就和幾個朋友在一塊,喝了三四兩白酒,到了晚上還是那幾個朋友,又喝了一場。
面對民警調查的確鑿證據,最終,袁某不得不承認自己醉駕的違法事實。事后,袁某血樣經過檢測已經達到醉駕標準,按照相關法律,袁某將被判處1至6個月拘役,并處罰金,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。